韩某某挪用资金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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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20年4月28日,陕西省清涧县法院一审判决,涉嫌挪用资金五千余万的企业家韩某某无罪。

  该案是省扫黑办交办的涉黑举报案件,经过兰和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,黑社会帽子被摘除,检察院仅以挪用资金罪起诉到法院。经过激烈的辩护,兰和律师所有辩护观点均被一审判决采纳。法院判决无罪后,检察院决定不抗诉。该案从交办的涉黑举报案件到无罪判决,兰和律师大胆地设想,小心地求证。